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facebook下载地址

facebook邀请码(最新免费)

背书

已有 73 次阅读   2018-02-28 09:16


  背 书
  背书一词来源于英文endorse,原来的意思是在支票的背面签名为其效力担保的意思。意思有点象支持,但相比于支持多了一种“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担保”的意思,因此显得更强烈一些。然而,一张虚假的支票,经过层层的背书,最终在银行取得款项,并非虚构。多少金融诈骗走的就是这个路子,屡试不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假话说上一百遍也就成真理了。一起连一审法官自己都认为是错误的案件经过几级法院的背书,却成为了一桩“铁案”。人们如是说:大多冤假错案都是这样形成的。刘格文徇私枉法一案也就是这样的一起典型案例,刘格文一案已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稍有点法律常识、了解此案的人都明白这是一起冤案,可经过层层法院的背书,成为了“铁案”。
  (一)一审出炉,糊涂官打糊涂百姓
  刘格文一案是因丁元益检举他人被黄冈市中院法官减轻处罚引起的。(贩毒被告人丁元益在浠水看守所羁押期间检举了另一起制贩**案件的案犯“三毛”。负责深挖犯罪工作的原看守所民警刘格文将丁元益检举情况分三次以文字形式转交给负责侦查该案的浠水县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侯超群。侯在丁元益案开庭前为丁出具了一份检举情况说明。以上内容可wang搜 “警察与法官的博客”。)一开始刘格文一案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麻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办。相关问题查清后,办案人曾多次说:“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刘格文有徇私枉法行为,但此案还是要走完程序的(指诉讼程序)”。案件移交到麻城市人民法院,由麻城市人民法院刑庭的一名女法官审理。该女法官会见当事人刘格文时曾问及刘格文对此案的想法。刘格文当时就说自己没有徇私枉法行为,整个案件中没有徇私枉法的故意,也没有实施徇私枉法的行为。该女法官又问:“你对受贿行为有何辩解?”刘格文答道:“我只是将当事人家属所送款项转交给侯超群,并说明是请客吃饭的费用,顶多是居间介绍行为,不是受贿,春节期间接受了两个红包,也只能算是违纪而已。”审理法官认真阅卷后曾对刘格文的辩护人齐安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易律师说,这个案子是有问题的,你们大可作无罪辩护。
  开庭前,辩护人易律师与当事人刘格文沟通时,刘格文提出本案中存在大量伪证,并且都与黄冈中院法官梅阳(丁元益案件主审法官)有关,梅阳应该有徇私枉法行为。易律师对刘格文说:“你知道梅阳是哪儿的人吗?他就是从麻城法院选调到黄冈中院的。他与麻城刑庭的庭长是拿碗喝酒的兄弟,你能提吗?”于是律师与刘格文约定开庭时只谈表面案情,不提梅阳,更不谈中院,其他由律师去周旋。此时刘格文心中就有了个不祥的预兆,那是在此之前,麻城检察院办案人曾找他了解过梅阳在审理麻城市一件运输**案时诈取被告鹿某家属钱财的事,刘格文天真地认为检举了梅阳或许对查处丁元益案件有益,梅阳被查处了丁案就会真相大白,他就会如实交待所知道的一切。但最后结果却不是这样,这是后话。整个庭审正如此,刘格文并没有说过多的话,一切就象唱戏走过场一样,丝毫没有提及黄冈中院及梅阳的事。
  庭审过后,经过合议,麻城法院准备对刘格文以受贿判免处,但由于受到上级法院压力,不好下定判决,故将案件上交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由刑二庭定夺。结果刑二庭提出最少要判缓刑(判一缓二),而且定性为“徇私枉法”。这就苦了麻城法院的法官了,其难就难在该如何组织文字来迎合上级法院,于是一篇荒唐的判决书出炉了。该判决书事实不清,逻辑混乱,甚至于连法律依据都引用错误。宣判的那一天,女法官向刘格文解释了半天,总的意思是说这样的判决并不是她们的本意等等。她还说:“你总是要上诉的,上诉过后肯定会改的。”作为主审法官主动这样说本身就是对自己的判决持否定态度,作为当事人能对她作过多的指责吗?刘格文只好指出判决书上的一些错误:“这份判决书根本就不象判决书,到象是差学生给老师的作业,错漏百出。”这位法官问:“有哪些错的,你指出来。”刘格文告诉她:“我还没仔细看,就发现你们所罗列的事实根本就是黑白颠倒,连时间顺序与因果关系都混了,还有涉案金额这个简单的计算你们都算错了。”她就说:“好,你先拿着,以后再说。”
  刘格文回到浠水的第二天就接到女法官的电话:“你们将判决书送到麻城来。”刘格文问:“为么事?”女法官答:“判决书错了。”刘格文不同意送,女法官就要求将判决书邮寄到麻城。当晚刘格文将案件的真实时间顺序打印了一份连同上诉状、判决书寄给了麻城法院。过后刘格文多次打电话麻城法院询问修改后的判决书为何不寄过来。大约一个半月的样子,麻城法院终于寄来判决书,打开一看,还是原先的那份,一个字都没改。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这份错漏百出的判决书实在是无从改起?!
  (二)二审裁定一字未改,关键细节露出水面
  一审麻城开庭时,公诉人曾向法庭提出刘格文的检举立功行为,当事人刘格文天真地认为查处了梅阳就一定能带出丁元益案件的真相,谁知道最终被查处的是刑一庭的占奎而并非梅阳。其虽然意识到这次检举行为一定会影响到这次判决,但仍然坚持地认为黄冈市中院是黄冈市人民的法院,是不会因少数人的干预而影响审判公正的,所以一接到判决书就直接上诉至黄冈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将案件的法理理清,刘格文委托他人找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导师H教授。H教授查看了全部案卷,并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刘格文。H教授首先认为该案不应该进入审判程序,就是进了审判程序,也存在着程序违法的问题。他说:“一开始就应该与侯超群案件一并审理,因为这不是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的案件,所以不应该分开审理;二审更应该并案审理。”其次他还认为该案不应该成为案件,于是他推荐刘格文去找他的学生马首律师事务所的尹律师,并要求尹律师作无罪辩护。
  庭审之中,尹律师向法庭作了无罪辩护,认为一审事实不清,严重歪曲了事实真相、颠倒了时间顺序和法律事实的因果关系,同时还认为适用法律错误,将本不具备的主体资格强加于刘格文等等。休庭后,刘格文托人打听,才知道黄冈中院早已将刘格文列为“最不受欢迎的人”!为什么?就是因为刘格文的检举,黄冈中院法官占奎被双开,刑一庭负责人及分管副院长倪贵武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黄冈中院当年一票否决,全院法官干警年终奖少发两个月,近万余元。所以,刘格文一案就是不能与侯超群一案并案审理(侯一审判决也是判一缓二,同时间上诉至黄冈中院,为何要分案审理,请wang搜《分庭审理背后的玄机》),而且主审法官钟新阶对刘格文和他的律师作无罪辩解非常恼火,曾向同庭法官表示:“你刘格文可以判无罪,也可以判免处。你刘格文害得我们每个人少万把块,就是将你维持原判,你又么样?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又不是没错!”
  得到这个消息,刘格文又找到H教授及尹律师商量对策。H教授明确地告诉刘格文说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指占奎被查的事)并指责刘格文说:“你也是体制内干过的人,怎么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呢?”还说他们技术上可以努力(指的是法理上)但涉及技术以外的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刘格文提出黄冈中院应该集体回避,H教授虽然是全国法学界程序法的权威,但他说全院回避在民事案件上是有过的,但在刑事案件审理上还没有先例。无可奈何的刘格文只好通过短信形式将自己的委曲和对占奎被查的解释发给黄冈中院原院长贾石松,要求黄冈中院不要搞报复行为。贾院长高度重视,据知情人说他还亲自找了办案法官要求重新审理刘格文一案,不要将占奎被查一事牵连进来。可是期盼重新审理的刘格文等来的却是二审裁定。该裁定一字不差地将一审判决照搬下来。对刘格文及律师提出的法律事实部分、时间混乱、因果关系颠倒等等都置之不理,就连基本情况错误及连小学生都知道的计算错误都不予更正地维持了原判!
  (三)申诉一波三折,老太太左右审委会?
  至此,刘格文终于明白问题出在了哪里,所以,再也不能在黄冈中院寻找什么公平公正了。于是他们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取了申诉,可惜连门都没有,没有经过中院申诉的案件省高院一律不予受理!看来还要在黄冈中院抗争了。此时二审的判决生效了,刘格文外出已不方便,只能是家属到黄冈中院立案庭进行申诉,可以说此时的刘格文早已成了黄冈中院的“名人”了,家属一到立案庭立马引来众法官围堵,立案庭更是以种种理由推诿,说什么丁元益案件要再审,再审结果没出来之前刘格文的申诉不能受理。刘格文的的家属反问:“丁元益案件既然还没再审,结果未出来,为何刘格文案件和侯超群案件结案了呢?”负责接待的法官不能回答,又搬出:刘格文为丁元益出具伪证致使丁元益减刑。刘格文的家属拿出案卷证据复印件给法官们看,指出真正出伪证的是法官梅阳和侯超群,这些法官看过后都默默地离开了。得到消息的刘格文再次将当时情况以短信形式告诉了贾石松院长,这才得到了立案庭的受理。
  立案二庭庭长管小华亲自受理了刘格文的申诉案,他从麻城法院调阅了刘格文一案案卷,后约刘格文来院询问谈话(整个谈话录音整理材料可wang搜《与管小华庭长的谈话》)。通过谈话,管小华庭长对梅阳等人做假啧啧称奇,对刘格文说我一定会秉公审理,并说:“我们是给你纠错的”。在立案庭受理期间,黄冈中院院长贾石松于院长接待日亲自接待了刘格文,陪同的有二审主办法官钟新阶、立案二庭庭长管小华。刘格文当面指出钟新阶利用伪证来对刘格文定罪量刑,钟新阶解释道:“你所说的伪证是指刑一庭提供的证据,不是我刑二庭的证据。”言下之意刑二庭不能否认刑一庭提供的证据。钟新阶还解释说此案他只是挂名的审判长,暗指他不起决定性作用。经过辩论,贾院长说:“我们审理案件有瑕疵(将梅阳等人在审理丁元益案件中的枉法裁判和在刘格文一案出具伪证说成‘瑕疵’),我们会酌情处理你的案件的”。然而贾院长的表态也无法扭转局面,因为人为的干预,立案庭的结论一直不能拿出。刘格文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两次到黄冈中院询问案件进展,黄冈中院却如临大敌。副院长倪贵武更是亲自带人来到浠水县,既不和当事人刘格文见面也不和其家属见面,而是在政法委他原来上班的地方(倪曾任浠水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通气(应该是洗脑),在通气会上他将事先打印好的《关于刘格文、侯超群一案的情况说明》分发给各位观看,看完后又迅速将所有材料收回,严禁外流。主要怕流入刘格文之手,因为上面的说辞大都严重歪曲了事实,根本站不住脚的。结果还是有人用手机拍摄发给了刘格文(可wang搜《十问黄冈中院》),他们在上面讲的是刘格文、侯超群是同一件事而两种不同的判决是因为侯出的伪证,刘格文明知而不加制止应是算明知而为,应是起意在先,起主导作用。看,多么荒唐的理由也编得出,难怪要及时收回!
  管小华庭长经过审理也认为该案是个错案,拿他对刘格文家属说过的原话是:“我们合议庭一点杂音都没有,一致认为要改判。”可是到了审委会,结局就完全改变了。大家都不明白,审委会凭什么完全否定了合议庭的意见?在送达《驳回申诉通知书》之前,管小华庭长给刘格文发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短信,只有五个字:“只因你母亲”。哦,原来一个八十多岁的、又聋又瞎的老太婆到黄冈中院询问案件能影响到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结论!到底是法大还是脸面大?
  黄冈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说也知道毫无新意,对刘格文与管小华当面质疑的关键问题只字不提,就是四个字“驳回申诉”。
  (四)高院审理,却要中院写背书辞
  原本刘格文对黄冈中院就不抱任何希望,只是看到管小华那般认真的样子才一度信了他(其实他也无可奈何),结局如此,刘格文并不意外。
  刘格文从麻城检察院办案人员那里要来了足以说明侯超群说了假话的的证据,即关于罗建城(也就是丁元益真正的检举对象“三毛”)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复印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份复印件本应该是刘格文一案的关键证据却被办案人作为不起作用的证据放进了侦查卷宗里。该证据上有侯超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时间:2013年12月16日,由侯当面直接交给法官梅阳,时间证明了刘格文根本就不知道侯超群所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假的!也充分说明了所谓的法庭质证笔录的虚假!更充分地证明连合议庭记录都是伪造的!因为在质证笔录(丁元益贩毒案的开庭是间是2013年10月11日)及合议庭记录(合议时间是2013年12月1日)上都明确记录着“三毛”的在逃人员信息表这份证据的存在!拿到这些证据后刘格文就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申请再审的希望寄托在高院。
  鉴于前几次诉讼,慎重起见,刘格文还请了浠水当地一名资深的法官对申诉书进行了修改。同时通过亲戚关系聘请到谦顺律师事务所曹向阳律师,由他负责与高院沟通联系。申诉主要理由共五条:第一,黄冈中院在本案中出具伪证事实存在,在本案中既当裁判又当证人,应回避未回避有悖公正;第二,该案中关键定性的证据是伪证,应予以排除;第三,新的证据来源合法,应予以采信;第四,该案适用的法律错误,刘格文根本不具备徇私枉法的主体资格;第五,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不足。曹律师通过阅卷与办案法官彭红杰联系,一开始也是信心十足,认为该案起码是事实上不清,十分不公的案件。最差结局是高院为了照顾下级法院的情绪可以发还重审。曹律师与彭法官接触后反馈回来的消息还不错,还说彭法官在做黄冈中院的工作,应该问题不大,可是到了2016年底,情况发生变化,曹律师打电话说:黄冈中院的工作不好做,因为是黄冈中院审委会定的调。拿他原话说是“审委会的帽子不好摘”!意思很明白,不看证据,不看程序,就看是谁定调!可以说所有的冤假错案不易平反就是审委会在中起了作用。更何况是一次被人利用的审委会会议!
  省高院的驳回通知书是通过浠水县法院送达的,刘格文一看,通知书上并没对刘格文提出的几条进行辩驳,也不说黄冈中院既当证人又当裁判是否合法,也不说因刘格文检举了法官使刑庭众多法官受牵连有打击报复可能是否应该回避,也不说刘格文所提供的证据是否是真实有效。上面只写着与黄冈中院的同样的言语,结论部分居然还是倪贵武在浠水政法委拿出来糊弄人的《关于刘格文、侯超群一案的情况说明》结论部份,一字不错:“因为刘格文明知侯超群作伪证不予以制止就视为明知,应是起意在先,起主导作用!”
  在此让我们重温总书记在《关于〈**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告诫全国人民的掷地有声的讲话:“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至此,刘格文彻底失望了,他是对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失望了。他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到过北京,去过郑州。从内心来讲,如果还象湖北省高院这样,上级法院办案还得征求下级法院的意见的话他能抱多大希望?然而对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所倡导的依法治国这一国策他并没有失去了耐心,从警三十余年,两次荣立三等功的他,亲手抓过杀人凶犯,也办过不少刑事案件,正象他曾无数次面对嫌疑对象说过的那样,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法律是公正公平的!
  是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喜欢这篇日志?收藏或分享到:



分享 举报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涂鸦板